那么专项审计报告有哪些基本要求呢?
1、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;
2、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、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;
3、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;
4、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;
5、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。
一、说明部分
1、说明委托方名称(被审计企业名称)及委托目的(审计目的);
2、说明会计责任、审计责任、审计依据。
二、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
1、企业基本情况,包括:公司名称、注册日期、营业执照颁发机构、注册号码、注册资本,法定代表人、公司住所,经营范围。
2、简述项目情况。
三、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
1、项目申报时间、项目名称、合同签订时间、立项代码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。
2、项目投资总额。
3、创新基金用途。
4、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。
四、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
1、资金到位情况
2、资金支出情况
3、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
(1)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(按年度分列)(2)项目成本情况(3)项目缴纳税金情况(4)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(5)项目实现利润
五、报告附注
1、会计政策注释。
2、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。
3、主要财务指标注释。
版权所有 ©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3006号佳和华强大厦B座28层08-11房、27层01房 粤ICP备202105088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