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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企业集团注册

      

企业集团

(一)设立条件:

1、由母公司和5个以上子公司(控股公司)组成;

2、母公司(核心企业)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;

3、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。

(二)提供材料:

1、母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 ;

2、每个子公司(控股公司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、发照机关出具的母公司对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的证明。

3、企业集团负责人身份证明。

4、企业集团董事会、总经理、监事会成员名单。

5、企业集团住所(经营场所)房产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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