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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财经法纪审计的内容是什么?有什么作用?
财经法纪审计的内容有哪些?
(一)在税收方面:违反国家税法规定,偷税、漏税、擅自减免税,甚至抗税不交的。
(二)在财政预算方面:违反国家财政政策,克扣挪用农田水利基金、教育科技基金和抚恤基金,改变国家公款用途,化大公为小公,化预算内为预算外,化计划内为计划外的。
(三)在基建方面: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,任意突破批准的基建计划,擅自更改计划项目,兴建按规定应停建、缓建基建项目的。
(四)在物价管理方面:违反国家物价政策,巧立名目,乱涨价,乱收费、乱搞摊派,滥收罚款。
(五)在处理国家财产方面:未经上级部门批准,擅自转让国家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财产,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,使国家或集体蒙受巨大损失的。
(六)在经营管理方面:严重渎职,玩忽职守,不负责任,或由于经营不善,决策不力,损害国家、集体利益,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。
(七)在维护经济秩序方面: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利用职权,营私舞弊,索贿受贿,侵吞公共财物,中饱私囊的。
(八)在商品分配方面:违反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,用公款擅自大批量购买国家专项控制物资,倒买倒卖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。
(九)在工资分配方面:违反国家有关工资、奖金的规定,擅自扩大编制,增加人员,提高工资水平,或巧立名目,滥发奖金、津贴、补贴及实物的。
(十)在公款开支方面:讲排场,摆阔气,慷国家之慨,任意突破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,挥霍浪费,用公款请客送礼、拉关系、走后门、送人情的。
(十一)在对外往来方面:利用职权,向对方索取贿赂、回扣,或内外勾结,损害国家利益,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的,以及在出国访问期间,私分外汇,倒买倒卖物资,从中牟取暴利的。
(十二)在海关管理方面:违反国家政策规定,走私、贩私,从中渔利的。
(十三)在外汇管理方面:违反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,逃汇、套汇、炒买炒卖外汇,扰乱国家金融市场的。
(十四)其他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。
(一)维护社会主义法纪,促进法制建设,保证国家制定的财经法规得以贯彻执行;
(二)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;
(三)严肃财经纪律,纠正不正之风,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、合规性;
(四)杜绝损失浪费,厉行勤俭节约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;
(五)及时处理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,促进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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