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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机关如何解除非正常户?

时间:2020-01-21 15:1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8号公告取消了非正常户解除业务。 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,只要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、缴纳罚款,并补办了纳税申报的,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,无需纳税人

8号公告取消了“非正常户解除”业务。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,只要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、缴纳罚款,并补办了纳税申报的,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,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。

对原税收业务作出两项优化:

一是在解除前的事项处理上,48号公告仅要求纳税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、补办申报。对缴纳补办申报产生的税款和之前产生的欠税,不作前置要求,更好方便纳税人办税;

二是在非正常状态解除上,实现系统自动解除。原政策下,纳税人需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,有的税务机关还就其非正常状态期间经营情况进行调查。48号公告取消“非正常户解除”业务,通过系统自动实现,不需要纳税人专门办理。

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)第三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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